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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周期及检查内容

文章来自:陆和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9-04-03 03:04:00

气体灭火系统的检查周期及检查内容

检查周期:日常巡查

1)气体灭火控制器工作状态正常,盘面紧急启动按钮保护措施有效,检查主电是否正常,指示灯、显示屏、按钮、标签是否正常,钥匙、开关等是否在平时正常位置,系统是否在通常设定的安全工作状态(自动或手动,手动是否允许等)。

2)每日应对低压二氧化碳储存装置的运行情况、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状态进行检查并记录。

3)选择阀、驱动装置上标明其工作防护区的永久性标志应明显可见,且妥善固定。

4)防护区

5)防护区入口处灭火系统防护标志是否设置且完好。

6)预制灭火系统、柜式气体灭火装置喷嘴前2.0m内不得有阻碍气体释放的障碍物。

7)灭火系统的手动控制与应急操作处有防止误操作的警示显示与措施。

检查周期:月检查

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储存装置的液位计检查,灭火剂损失10%时应及时补充。

2.高压二氧化碳灭火系统、七氟丙烷管网灭火系统及IG541灭火系统等系统的检查内容及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灭火剂储存容器及容器阀、单向阀、连接管、集流管、安全泄放装置、选择阀、阀驱动装置、喷嘴、信号反馈装置、检漏装置、减压装置等全部系统组件应无碰撞变形及其他机械性损伤,表面应无锈蚀,保护涂层应完好,铭牌和标志牌应清晰,手动操作装置的防护罩、铅封和安全标志应完整。

2)灭火剂和驱动气体储存容器内的压力,不得小于设计储存压力的90%。

3.预制灭火系统的设备状态和运行状况应正常。

检查周期:季度检查

1)可燃物的种类、分布情况,防护区的开口情况,应符合设计规定

2)储存装置间的设备、灭火剂输送管道和支架、吊架的固定,应无松动

3)连接管应无变形、裂纹及老化。必要时,送法定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测或更换

4)各喷嘴孔口应无堵塞

5)对高压二氧化碳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6)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相关规范规定的管道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方法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检查周期:年检查

1)撤下1个防护区启动装置的启动线,进行电控部分的联动试验,应启动正常。(对每个防护区进行1次模拟启动试验)

2进行一次模拟自动喷气试验。(组合分配系统不应少于1个防护区或保护对象,柜式气体灭火装置、热气溶胶灭火装置等预制灭火系统应各取1套。)

3)对高压二氧化碳、三氟甲烷储存容器逐个进行称重检查,灭火剂净重不得小于设计储存量的90%

4)进行预制气溶胶灭火装置、自动干粉灭火装置的有效期限检查

5)进行泄漏报警装置报警定量功能试验,检查钢瓶的比例为100%

6)进行主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切换为备用量灭火剂储存容器的模拟切换操作试验,检查比例为20%(*少一个分区)

7)在灭火剂输送管道有损伤与堵塞现象时,应按有关规范的规定进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

检查周期:5年后的维护保养工作(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

1)5年后,每3年应对金属软管(连接管)进行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密性试验,性能合格方能继续使用,如发现老化现象,应进行更换。

2)5年后,对释放过灭火剂的储瓶、相关阀门等部件进行一次水压强度和气体密封性试验,试验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检查周期:其他

1)低压二氧化碳灭火剂储存容器的维护管理应按**现行《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2)钢瓶的维护管理应按**现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执行

3)灭火剂输送管道耐压试验周期应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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