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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设施维护

文章来自:陆和消防设备 发布时间:2018-07-03 03:07:13

安全出口是指保证人员安全疏散的楼梯或直通室外地平面的门。民用建筑的安全出口应分散布置。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的每个楼层,其相邻2个安全出口*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设置2个安全出口并且使人员能够双向疏散是建筑安全疏散设计的基本原则。单、多层民用建筑安全出口的数目应符合下列规定:

 
  (1)公共建筑内的每个防火分区、一个防火分区内的每个楼层,塑全岑9的数城应经过计算确定,且不应少于2个。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议一个安全出口或疏散楼梯:
 
  (2)除托儿所、幼儿园外,建筑面积小于等于200m2且人数不超过50人的单层公共建筑;
 
  (3)除医院、疗养院、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外,**安全规定的公共建筑。
 
  (4)老年人建筑及托儿所、幼儿园的)L童用房和儿童游乐厅等儿童活动场所宜设笠在独立的建筑内。当消防维保必须设置在其他民用建筑内时,宜设母独立的安全出口。
 
  (5)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公共建筑,当设不少于2部疏散楼梯且顶层局部升商部位的层数不超过2层、人数之和不超过50人、每层建筑面积小于等200m2时,该局部高出部位可设置1部与下部主体建筑楼梯间直接连通的疏散楼梯.但至少应另外设L1个直通主体建筑上人平屋面的安全出口,该上人平屋面应符合人员安全疏散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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